各县(市)区团委:
为了进一步做好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志愿服务项目的推广工作,建立健全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项目的管理,不断丰富项目课程库,扩大项目覆盖面,让更多的青少年参与并收益。银川市团委拟在全市开展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创建工作,进一步完善“日常课业辅导+特色课程”相结合的课程模式。现将相关要求下发给你们,请各县(市)区团委根据文件内容,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的创建条件
1、已在社区开展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或类似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,有固定的项目实施阵地;
2、项目对参与的学生有相应的管理制度,所在社区有专人负责管理;
3、已开设过3门以上的特色课程。
二、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的评选
1、每年开展一次优秀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评选表彰;
2、申报优秀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需满足以下条件:
(1)寒/暑假期间,学生人数保持在20人以上。开学期间,学生人数保持在10人以上;
(2)采取定点志愿者“日常课业辅导+特色课程”特色课程的模式运行的;
(3)在社区居民/学生、家长中取得较高口碑。与学生家长建立了较好的互信关系;
(4)积极协调辖区资源,丰富“特色课程”课程库;
(5)定期针对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意义、效果、经验教训开展讨论,及时反馈信息,改进方法。
三、评选步骤
(1)申报阶段
参加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创建的社区均要填写《2017年优秀社区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申报表》(一式两份)。同时,须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上报银川市团委志工部( 邮 箱:yctwzgb@163.com )。
(2)培训阶段
1、在开展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的社区中,选择三个开展较好的创建示范点,带领社区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的负责人进行观摩。
2、观摩后交流讨论,对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存在的问题提出好的建议和想法。
3、对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logo、管理制度、学生积分管理制度、社区免责说明以及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简明的讲解。
(3)创建阶段
1、各县(市)区团委根据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的相关管理制度、示范点创建条件、评选办法等创建具有本社区特色的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。
2、各县(市)区团委指导社区结合工作打造独特的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氛围。
3、各县(市)区团委要与社区做好资源链接、经验交流、学员档案管理、安全管理、学生签到等工作并及时做好宣传。
(4)评选阶段
银川市团委通过实地查看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对2017年优秀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创建的社区进行考核,择优评出2017年优秀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。
(5)表彰阶段
由银川市团委进行集中公示,公示结束后发放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示范点创建经费,以示奖励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县(市)区团委要针对辖区内的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志愿服务项目,积极做好社区、学校及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、联系工作。
2、各县(市)区团委要建立管理制度,严格按照社区(团委)免责说明,确保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志愿服务项目正常开放、有序开放,发挥社会公共服务作用。
3、各县(市)区团委要确保社区有自己的“红领巾成长课堂”志愿服务项目的阵地,并有专人负责,常态化开展。
联 系 人:王思思、龚亚雯
联系电话:6888568
附件:
银川市共青团委员会
2017年 6月2日